| 索引號: | 00341723003254292H/202504-00165 | 組配分類: | 征地法定公告 |
| 發(fā)布機構: | 邱村鎮(zhèn)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 名稱: | 廣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5年第9號) | 文號: | 無 |
| 生成日期: | 2025-04-01 | 發(fā)布日期: | 2025-04-01 |
| 關鍵詞: | 征地法定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2025年3月15日,經《自然資源部關于長興至高淳高速公路宣城段(一期)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自然資函〔2025〕185號)批準,我市將征收集體土地264.3961公頃(3965.9415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辦法》第二十一條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
本次批準征收土地位于新杭鎮(zhèn)路東社區(qū)東一組、東二組、石房組、四房組、西山邊組、西山頭組,百家廟村陳上沖組、陳下沖組、大里村組、郭家灣組、后二組、后一組、荒山沖組、黃家店組、老角嘴組、涼亭組、前許組、秦小灣組、王家灣組、西嶺組,箭穿村東干里組、栗園組、屠南組、下保組、油坊崗組,千口村童家畈組,金雞籠村板栗園組、上虎頭山組、西蔡組、戲樓子組、下虎頭山組、楊管村組,洪山村大房村組、后沖組、前沖組、上一組、松墩組、西山腳組、下白陽組、紫竹嶺組;邱村鎮(zhèn)吉山村戈四組、戈五組、戈六組、戈七組、戈八組、李家橋組、王家畈組、小劉村組、油榨頭北組、芝麻場組,雙溪村井村三組、井村五組、井村六組、劉東組、劉南一組、劉南二組,下寺村方便組、缸瓦窯組、花樹灘組、平山組、生地崗組、石灰窯組、下東組、肖家灣組、新東組、新西組,梅泉村劉一組、劉二組、劉五組、劉六組、劉九組、劉十組、劉十一組,施村村后莊屋組、林家村組、潘村組、前莊屋組、施東組范圍內。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件1。
本次批準征收土地面積264.3961公頃(3965.9415畝),其中:農用地255.729公頃(3835.935畝),含耕地75.8247公頃(1137.3705畝)、永久基本農田41.0356公頃(615.5340畝);建設用地8.087公頃(121.305畝);未利用地0.5801公頃(8.7015畝)。具體現(xiàn)狀詳見附件2。
二、工作安排
本公告發(fā)布后,廣德市人民政府將組織新杭鎮(zhèn)人民政府、邱村鎮(zhèn)人民政府實施土地征收。
對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將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90日內,按照《廣德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廣征補公告〔2024〕20號)及征地補償安置協(xié)議確定的補償安置費用,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將農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支付給其所有權人,將搬遷、臨時安置費用支付給搬遷人、被安置人。
對未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廣德市人民政府將根據(jù)土地現(xiàn)狀調查結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和補償?shù)怯浗Y果等,在2025年4月7日前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送達土地使用權人,并按照決定內容進行補償。
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90日內,廣德市人民政府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轉入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并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基本養(yǎng)老社會保險保障體系。
征地補償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2025年6月30日前騰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并將被征收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等相關權屬證書移交給當?shù)卮澹ň樱┟裎瘑T會。廣德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將依據(jù)征地批準文件等,報廣德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告后,集中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等的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對已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xié)議,但拒不按協(xié)議約定騰退的,廣德市人民政府將作出責令交出土地的決定。
三、公告期限和救濟渠道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新杭鎮(zhèn)路東社區(qū)東一組、東二組、石房組、四房組、西山邊組、西山頭組,百家廟村陳上沖組、陳下沖組、大里村組、郭家灣組、后二組、后一組、荒山沖組、黃家店組、老角嘴組、涼亭組、前許組、秦小灣組、王家灣組、西嶺組,箭穿村東干里組、栗園組、屠南組、下保組、油坊崗組,千口村童家畈組,金雞籠村板栗園組、上虎頭山組、西蔡組、戲樓子組、下虎頭山組、楊管村組,洪山村大房村組、后沖組、前沖組、上一組、松墩組、西山腳組、下白陽組、紫竹嶺組;邱村鎮(zhèn)吉山村戈四組、戈五組、戈六組、戈七組、戈八組、李家橋組、王家畈組、小劉村組、油榨頭北組、芝麻場組,雙溪村井村三組、井村五組、井村六組、劉東組、劉南一組、劉南二組,下寺村方便組、缸瓦窯組、花樹灘組、平山組、生地崗組、石灰窯組、下東組、肖家灣組、新東組、新西組,梅泉村劉一組、劉二組、劉五組、劉六組、劉九組、劉十組、劉十一組,施村村后莊屋組、林家村組、潘村組、前莊屋組、施東組范圍內,采用鎮(zhèn)政務公開欄及村(居)務公開欄張貼等方式發(fā)布,并在廣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fā)布。本公告期限為自發(fā)布之日起不少于5個工作日。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以及土地使用權人(僅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征收土地批復行為不服,可以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60日內,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guī)定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本公告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聯(lián)系人:廣德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朱恒培;聯(lián)系電話:0563-6767632。
附件1:征收土地范圍示意圖
附件2:征收土地基本情況一覽表
廣德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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