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23003254583L/202506-00112 | 組配分類: | 食品生產經營行政處罰 |
| 發(fā)布機構: | 盧村鄉(xiāng)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名稱: | 廣德市食品生產經營行政處罰信息丨2025年第十五期 | 文號: | 無 |
| 生成日期: | 2025-06-09 | 發(fā)布日期: | 2025-06-09 |
| 關鍵詞: | 食品生產經營行政處罰 | 有效性: | 有效 |
| 被處罰單位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被處罰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的主要事實 | 行政處罰內容和種類 | 行政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執(zhí)法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 |
| 廣德縣愛玲超市 | 92341822MA2P08953W | 方愛玲 | 廣市監(jiān)處罰〔2025〕07013號 | 廣德縣愛玲超市(方愛玲)經銷的商品印有未經核準注冊的商品條碼案 | 經查,當事人于2024年11月2日從杭州市上城區(qū)欣良百貨商行購進“哎尚時尚袖套”12副,購進價為7元/副,售價為8元/副,截至檢查當日,上述商品已售出10副,剩余2副待售,貨值金額為96元。當事人在進貨時索取了供貨商營業(yè)執(zhí)照、進貨票據。2025年3月17日,執(zhí)法人員接到 當事人立即下架上述印有未經核準注冊的商品條碼的商品。經查詢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及執(zhí)法辦案系統,未發(fā)現當事人有同一性質違法行為,可以認定當事人屬于初次違法。 |
1、罰款伍佰元。 | 本局認為,當事人經銷的商品印有未經核準注冊的商品條碼違反了《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核準注冊不得使用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的條碼?!币约暗诙臈l第一款“銷售者不得經銷違反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商品。”的規(guī)定,構成了經銷的商品印有未經核準注冊的商品條碼的違法事實。 |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憑我局開具的繳款通知單通過安徽省統一公共支付平臺或各銀行網點(含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徽商銀行、郵儲銀行、馬鞍山農村商業(yè)銀行、廣德農村商業(yè)銀行等)完成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 廣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2025年4月29日 |
| 廣德楊灘老李五金店 | 92341822MA2TJWDHX4 | 李振軍 | 廣市監(jiān)處罰〔2025〕09009號 | 廣德楊灘老李五金店(李振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產品的行為案 | 當事人以人民幣58元/臺的價格購進了2臺“湘皖?燃具”,以人民幣70元/臺的價格對外出售;以人民幣185元/臺的價格購進了1臺“禧天成?燃具”,以人民幣200元/臺的價格對外出售;以人民幣25元/臺的價格購進了3臺“無標簽燃氣灶具”,以人民幣35元/臺的價格對外出售;至今均未售出。上述燃氣灶具燃燒器上未設有熄火保護裝置,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氣灶具》標準。因時間久遠,當事人已不記得購進渠道,進貨票據也已經丟失。2025年3月10日,廣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fā)現該臺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燃氣灶具,由此案發(fā)。至案發(fā)止,當事人未售出上述家用燃氣灶具,貨值金額445元,無違法所得。 | 1、罰款肆佰肆拾伍元; 2、沒收上述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6臺。 |
根據家用燃氣灶GB16410-2020第5.3.1.9條“所有類型的灶具(不含室外使用產品,例如:燃氣烤爐)每一個燃燒器均應設有熄火保護裝置”的規(guī)定,當事人銷售未設有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具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yè)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的規(guī)定,構成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的違法事實。 |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憑本局開具的繳款通知單通過安徽省統一公共支付平臺或各銀行網點(含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徽商銀行、郵儲銀行、馬鞍山農村商業(yè)銀行、廣德農村商業(yè)銀行等)完成繳納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采取其他行政強制執(zhí)行方式;(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
廣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2025年4月28日 |
| 廣德縣永勝木竹有限公司 | 9 |
宮德發(fā) | 廣市監(jiān)處罰〔2025〕09010號 | 廣德縣永勝木竹有限公司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生產列入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yè)產品目錄的產品案 | 經查,當事人于2013年1月9日注冊成立,從事木板加工相關經營活動。當事人于2025年3月4日接到一筆訂單,該訂單要求生產500張細木工板。當事人從3月6日開始生產該筆訂單中的細木工板,后因操作壓機的師傅家中有事請假,當事人于3月7號停產。2025年3月9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fā)現當事人未取得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細木工板)。截至3月9日,當事人共生產了350張細木工板,涉案產品的生產成本為78元/張,約定售價為80元/張。因當事人訂單還未完成,當事人無證生產的細木工板全部未售出。當事人無法提供生產和銷售記錄,根據當事人陳述及提供的相關材料,調查認定該案貨值金額為28000元,因涉案產品未售出,故無違法所得。 案發(fā)前,當事人正在積極申請辦理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于3月3日與安徽楷銳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簽訂了《咨詢服務合同》,委托其幫忙取證。4月8日,當事人取得《全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 |
1、罰款貳萬捌仟元; 2、沒收上述無證生產的細木工板350張。 |
依據《國務院關于調整完善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決定》(國發(fā)〔2024〕11號)的規(guī)定,當事人生產的細木工板已列入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yè)產品目錄,當事人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生產細木工板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五條“任何企業(y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的產品?!钡囊?guī)定,構成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的違法事實。 |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憑本局開具的繳款通知單通過安徽省統一公共支付平臺或各銀行網點(含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徽商銀行、郵儲銀行、馬鞍山農村商業(yè)銀行、廣德農村商業(yè)銀行等)完成繳納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采取其他行政強制執(zhí)行方式;(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
廣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2025年4月28日 |
| 廣德市李學勇散酒店 | 92341822MA8QRJLU3K | 李學勇 | 廣市監(jiān)處罰〔2025〕01018號 | 廣德市李學勇散酒店(李學勇)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活動的行為案 | 當事人為經營散裝白酒的食品經營戶,未取得食品生產的許可或小作坊登記證自行在其經營場所其中一間門面內進行加工生產散裝白酒。該場所擺放著2個蒸餾鍋、5個發(fā)酵池、用于制酒的酒糟及裝白酒的容器瓶。因當事人未建立生產及銷售臺賬,且剩余自制散裝白酒已被當事人自行銷毀,故違法所得及貨值無法計算。 當事人已于2025年3月26日將經營場所用于加工生產散裝白酒的機器及工具進行封存,并將原用于加工生產散裝白酒的一間門面進行了關閉。 |
1、罰款壹仟元。 | 當事人有固定 |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憑《安徽省統一公共支付平臺繳款通知單》繳納罰沒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 廣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2025年4月29日 |
| 廣德縣楊灘鎮(zhèn)誠信機電營業(yè)部 | 92341822MA2QHGBW2W | 劉浩 | 廣市監(jiān)處罰〔2025〕09008號 | 廣德縣楊灘鎮(zhèn)誠信機電營業(yè)部(劉浩)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產品的行為案 | 當事人以人民幣70元/臺的價格購進了1臺“湘皖?燃具”,以人民幣110元/臺的價格對外出售,以人民幣35元/臺的價格購進了1臺“敏磊?燃具”,以人民幣60元/臺的價格對外出售,至今兩臺均未售出。上述燃氣灶具燃燒器上未設有熄火保護裝置,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氣灶具》標準。因時間久遠,當事人已不記得購進渠道,進貨票據也已經丟失。2025年3月8日,廣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fā)現該臺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燃氣灶具,由此案發(fā)。至案發(fā)止,當事人未售出上述家用燃氣灶具,貨值金額170元,無違法所得。 | 1、罰款壹佰柒拾元; 2、沒收上述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2臺。 |
根據家用燃氣灶GB16410-2020第5.3.1.9條“所有類型的灶具(不含室外使用產品,例如:燃氣烤爐)每一個燃燒器均應設有熄火保護裝置”的規(guī)定,當事人銷售未設有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具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yè)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的規(guī)定,構成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的違法事實。 |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憑本局開具的繳款通知單通過安徽省統一公共支付平臺或各銀行網點(含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徽商銀行、郵儲銀行、馬鞍山農村商業(yè)銀行、廣德農村商業(yè)銀行等)完成繳納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采取其他行政強制執(zhí)行方式;(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
廣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2025年4月28日 |
| 廣德縣綠都竹木制品廠 | 913418225730320851 | 朱祖秀 | 廣市監(jiān)處罰〔2025〕09011號 | 廣德縣綠都竹木制品廠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生產列入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yè)產品目錄的產品案 | 當事人于2011年4月22日注冊成立,從事木板加工相關經營活動。當事人于2025年2月20日接到一筆訂單,該訂單要求生產350張細木工板。當事人從2月22日開始生產該筆訂單中的細木工板,2月26日當事人生產完成該客戶訂單后停產。2025年3月9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fā)現當事人未取得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細木工板)。3月14日,當事人向我局提供了《停產說明》,表明其不再從事細木工板加工相關經營活動。截至3月9日,當事人共生產了350張細木工板,涉案產品的生產成本為70元/張,約定售價為72元/張。因當事人客戶庫存細木工板未銷售完,截至3月9日仍未將產品運走,當事人無證生產的細木工板全部未售出。當事人無法提供生產和銷售記錄,根據當事人陳述及提供的相關材料,調查認定該案貨值金額為25200元,因涉案產品未售出,故無違法所得。 | 1、罰款貳萬伍仟貳佰元; 2、沒收上述無證生產的細木工板350張。 |
依據《國務院關于調整完善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決定》(國發(fā)〔2024〕11號)的規(guī)定,當事人生產的細木工板已列入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yè)產品目錄,當事人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生產細木工板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五條“任何企業(y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的產品?!钡囊?guī)定,構成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的違法事實。 |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憑本局開具的繳款通知單通過安徽省統一公共支付平臺或各銀行網點(含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徽商銀行、郵儲銀行、馬鞍山農村商業(yè)銀行、廣德農村商業(yè)銀行等)完成繳納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采取其他行政強制執(zhí)行方式;(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
廣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2025年4月28日 |
| 廣德縣管家樂超市 | 92341822MA2QU82J8M | 管文斌 | 廣市監(jiān)處罰〔2025〕07010號 | 廣德縣管家樂超市(管文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 當事人于2024年4月15日在廣德縣朝鎖副食品批發(fā)部購進了麻辣腿鴨腿共5袋,進價為4.5元/袋,售價為5元/袋,當事人留存了供貨商資質材料及購進票據。 當事人在上述食品超過保質期后,于2025年3月13日向消費者銷售1袋,2025年3月17日被執(zhí)法人員現場扣押2袋。經認定,上述超過保質期食品貨值金額為15元,違法所得0.5元。 |
1、罰款貳仟元; 2、沒收違法所得元伍角; 3、沒收超過保質期的2袋麻辣腿鴨腿。 |
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guī)定,構成了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違法事實。 |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憑我局開具的繳款通知單通過安徽省統一公共支付平臺或各銀行網點(含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徽商銀行、郵儲銀行、馬鞍山農村商業(yè)銀行、廣德農村商業(yè)銀行等)完成繳納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
廣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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