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341723003254292H/202412-00102 | 組配分類: | 征地法定公告 |
發(fā)布機構: | 邱村鎮(zhèn)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名稱: | 廣德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廣征補公告〔2024〕25號) | 文號: | 無 |
生成日期: | 2024-12-05 | 發(fā)布日期: | 2024-12-05 |
關鍵詞: | 征地法定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以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辦法》第十一條、十二條等規(guī)定,依據《廣德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廣征預公告〔2024〕25號)開展的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成果審核及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征收邱村鎮(zhèn)吉山村集體所有土地0.6449公頃(9.6735畝)。廣德市政府組織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市財政局、市農業(yè)農村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部門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和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東至從傳志茶山,西至李在金山場,南至從傳志茶山,北至施文旺山場;具體詳見擬征收土地范圍示意圖。
本次擬征收土地為中核匯能廣德市山北村150MW光伏發(fā)電項目建設需要,規(guī)劃用途為公用設施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guī)定可以征收集體土地的情形。
二、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中核匯能廣德市山北村150MW光伏發(fā)電項目擬征收邱村鎮(zhèn)吉山村小劉村組集體所有土地0.6449公頃(9.6735畝),其中:農用地0.6449公頃(9.6735畝),不涉及耕地。
三、補償方式與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本次征收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3〕62號)執(zhí)行,其中:征收建設用地(含宅基地)采用宗地評估方式進行補償安置。
(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按照《廣德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遷及其他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政辦〔2022〕57號)執(zhí)行。
(三)農村村民住宅。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農村村民住宅按照《廣德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遷及其他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政辦〔2022〕57號)執(zhí)行。
本次土地征收的補償方式為:貨幣化補償。
四、安置對象、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對象根據《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等規(guī)定的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務工、經商、服役、就學等原因暫時離開集體經濟組織,喪偶、離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婦女)和因結婚、生育、撫養(yǎng)收養(yǎng)和政策性移民等原因加入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定;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貨幣等方式進行安置。
五、社會保障措施
本次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措施按照《關于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實行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號)、《關于印發(fā)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實行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23〕18號)及《廣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實行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的通知》(廣政〔2024〕29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其他事項
(一)本方案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邱村鎮(zhèn)吉山村小劉村組范圍內,采用鄉(xiāng)鎮(zhèn)政務公開欄及村務公開欄張貼等方式進行公告,并在廣德市政府門戶網站(www.gu456.com)發(fā)布,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方案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二)本次土地征收的實施單位為邱村鎮(zhèn)人民政府,將組織辦理補償登記及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訂等事項。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至邱村鎮(zhèn)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聯系人:李鑫,0563-6022670)。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不能親自辦理補償登記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邱村鎮(zhèn)人民政府將書面通知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補辦。通知補辦后仍不辦理的,補償登記事項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予以確定。
(三)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有異議的,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邱村鎮(zhèn)人民政府提出(聯系人:李鑫,0563-6022670)。相關土地權利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
(四)如過半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邱村鎮(zhèn)人民政府將依法組織聽證。
(五)本次土地征收范圍和面積以最終土地征收批準文件載明的內容為準。
(六)邱村鎮(zhèn)人民政府將于2024年1月3日后組織開展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工作,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予以配合。
附件:擬征收土地范圍示意圖
廣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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