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項目 |
序號 |
檢查內(nèi)容與要求 |
評分標準(檢查方法) |
分值 |
得分 |
備注 |
人員和制度管理 |
1.1 |
是否成立與其規(guī)模相適應的醫(yī)療器械質(zhì)量管理機構或者質(zhì)量管理人員,是否由專門的部門或人員負責實施本單位的醫(yī)療器械質(zhì)量管理工作。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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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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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和制度管理 |
1.2 |
是否建立覆蓋質(zhì)量管理全過程的醫(yī)療器械使用質(zhì)量管理制度。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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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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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和制度管理 |
1.3 |
是否定期開展醫(yī)療器械管理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以及質(zhì)量管理制度的業(yè)務知識培訓,培訓記錄是否存檔。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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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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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和制度管理 |
1.4 |
直接接觸醫(yī)療器械的人員是否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醫(yī)療器械的疾病的,是否調(diào)離直接接觸醫(yī)療器械的崗位。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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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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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設備管理 |
2.1 |
是否配備與醫(yī)療器械使用規(guī)模相適應的庫房、儲存設備,是否配備冷藏、監(jiān)測(溫濕度計)、調(diào)節(jié)溫濕度(空調(diào)、除濕機等)、避光、通風、防鼠、防塵、防潮、防霉的設施設備,且運轉(zhuǎn)是否正常。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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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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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設備管理 |
2.2 |
檢驗科、病理科等科室是否配備與儲存醫(yī)療器械說明書與標簽要求的冷藏設備。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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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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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設備管理 |
2.3 |
需要定期進行計量等檢驗檢定的醫(yī)療器械,是否按照規(guī)定檢驗檢定并取得合格證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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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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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驗收管理 |
3.1 |
是否由指定的部門或人員統(tǒng)一采購醫(yī)療器械。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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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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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驗收管理 |
3.2 |
采購醫(yī)療器械是否對供貨單位、銷售人員及購進醫(yī)療器械進行合法性審核,索取、查驗、留存相關證明材料(產(chǎn)品注冊證及產(chǎn)品備案憑證、生產(chǎn)許可證及生產(chǎn)備案憑證、經(jīng)營許可證及經(jīng)營備案憑證、產(chǎn)品說明書、檢驗報告、合格證、供貨企業(yè)出庫或者送貨單、銷售發(fā)票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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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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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驗收管理 |
3.3 |
現(xiàn)場檢查未發(fā)現(xiàn)從不具備合法資質(zhì)的供貨者處購進醫(yī)療器械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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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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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驗收管理 |
3.4 |
檢查未發(fā)現(xiàn)使用醫(yī)師自帶、患者自購的醫(yī)療器械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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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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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驗收管理 |
3.5 |
是否按照規(guī)定逐批驗收并建立真實完整的醫(y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合法票據(jù)是否齊全,做到票、賬、貨相符。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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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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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驗收管理 |
3.6 |
醫(yī)療器械驗收登記記錄記錄事項是否齊全(包括:醫(yī)療器械的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生產(chǎn)批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銷售日期;醫(y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和受托生產(chǎn)企業(yè)的名稱;供貨者或者購貨者的名稱、地址以及聯(lián)系方式;相關許可證明文件編號等)、記錄是否完整連續(xù)(是否存在不登記、漏登記)。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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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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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驗收管理 |
3.7 |
醫(yī)療器械驗收記錄是否保存至使用期限屆滿后2年或者使用終止后2年(大型醫(yī)療器械為5年、植入類醫(yī)療器械為永久保存)。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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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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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驗收管理 |
3.8 |
需要冷鏈運輸?shù)尼t(yī)療器械收貨時,是否核實到貨溫度和索取留存本次運輸溫度記錄(交接單、在途溫度記錄)。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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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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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養(yǎng)護管理 |
4.1 |
是否按規(guī)定儲存醫(yī)療器械:醫(yī)療器械與非醫(yī)療器械分開;高分子材料等醫(yī)療器械是否避光保存。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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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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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養(yǎng)護管理 |
4.2 |
醫(yī)療器械是否按照說明書與標簽要求的溫濕度儲存,庫房、冷藏柜、冰箱是否按照要求記錄溫濕度。(常溫庫溫度為10~30℃、陰涼庫(柜)溫度不高于20℃、冷庫(柜)溫度為2~8℃及-20℃以下等,相對濕度應保持在35%~75%之間)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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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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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養(yǎng)護管理 |
4.3 |
倉庫、冷庫、冰箱、保溫箱的醫(yī)療器械儲存溫濕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超標情況及處理措施。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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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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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養(yǎng)護管理 |
4.4 |
是否遵循先進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則分發(fā)使用醫(yī)療器械,是否定期對儲存的醫(yī)療器械進行檢查并記錄;是否對過期、破損、失效醫(yī)療器械進行專區(qū)有效保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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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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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養(yǎng)護管理 |
4.5 |
使用的進口醫(yī)療器械,是否有中文說明書、中文標簽。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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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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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養(yǎng)護管理 |
4.6 |
是否妥善保存購入第三類醫(yī)療器械的原始資料,并確保信息具有可追溯性。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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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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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質(zhì)量管理 |
5.1 |
現(xiàn)場檢查未發(fā)現(xiàn)使用未依法注冊或者備案、無合格證明文件以及過期、失效、淘汰的醫(yī)療器械。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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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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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質(zhì)量管理 |
5.2 |
存在接受捐贈醫(yī)療器械的,捐贈醫(yī)療器械的合格證明文件與檢驗報告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按照進貨查驗的規(guī)定進行查驗。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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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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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質(zhì)量管理 |
5.3 |
是否建立并落實醫(yī)療器械使用前質(zhì)量檢查制度。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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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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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質(zhì)量管理 |
5.4 |
是否按照產(chǎn)品說明書的要求對在用醫(yī)療器械進行檢查、檢驗、校準、保養(yǎng)、維護并予以記錄,及時進行分析、評估,確保醫(yī)療器械處于良好狀態(tài),保障使用質(zhì)量;對使用期限長的大型醫(yī)療器械,是否逐臺建立使用檔案,記錄其使用、維護、轉(zhuǎn)讓、實際使用時間等事項。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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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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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理 |
6.1 |
是否建立醫(y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jiān)測制度,發(fā)現(xiàn)醫(y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是否按規(guī)定報告;是否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的醫(yī)療器械不良事件調(diào)查工作。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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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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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理 |
6.2 |
是否按照規(guī)定采取措施實施醫(yī)療器械召回,或者停止使用。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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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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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理 |
6.3 |
是否建立醫(yī)療器械追溯信息系統(tǒng),追溯數(shù)據(jù)是否及時上傳、是否真實完整。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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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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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理 |
6.4 |
是否執(zhí)行高值等醫(yī)用耗材“兩票制”、集中帶量采購等國家政策規(guī)定。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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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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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管理 |
7.1 |
是否建立醫(yī)療器械使用質(zhì)量管理的自查制度。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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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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