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723003254567Y/202505-00076 | 組配分類: | 居民身份證換、補領 |
發(fā)布機構: | 新杭鎮(zhèn) | 主題分類: | 公安、安全、司法 / 其他 |
名稱: | 居民身份證管理—居民身份證換、補領 | 文號: | 無 |
生成日期: | 2025-05-29 | 發(fā)布日期: | 2025-05-29 |
關鍵詞: | 居民身份證換、補領 | 有效性: | 有效 |
序號 | 公開領域 | 公開事項 | 受理部門 | 辦理依據(jù) | 辦理條件 | 辦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辦理時限 |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 |||
(編碼) | 一級事項(編碼) | 二級事項 (編碼) | 三級事項 | 四級事項 | ||||||||
18 | 戶籍管理 122000000 |
居民身份證 管理 122008000 |
居民身份證 換、補領 122008002 |
有效期滿 | 全市任一戶籍派出所或戶政大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公安部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公通字(2021)12號)、《安徽省戶政管理工作規(guī)范》、《安徽省戶政業(yè)務辦理標準》(皖公通〔2021〕20號) | 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內申請換領新的居民身份證。 | 申請—受理—審核簽發(fā)—制證—發(fā)放 | 有效期滿的居民身份證。 | 15個工作日 | 20元/證。《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關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22號)、《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物價局關于換發(f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關收費問題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號) | |
登記項目錯誤換領 | 戶籍地派出所或戶政大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公安部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公通字(2021)12號)、《安徽省戶政管理工作規(guī)范》、《安徽省戶政業(yè)務辦理標準》(皖公通〔2021〕20號) | 公民姓名、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號碼變更,出生日期更正的,應當申請換領新的居民身份證。 | 申請—受理—審核簽發(fā)—制證—發(fā)放 | 登記項目錯誤的居民身份證。 | 15個工作日 | 20元/證?!秶野l(fā)改委、財政部關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22號)、《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物價局關于換發(f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關收費問題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號) | |||||
損壞換領 | 全市任一戶籍派出所或戶政大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公安部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公通字(2021)12號)、《安徽省戶政管理工作規(guī)范》、《安徽省戶政業(yè)務辦理標準》(皖公通〔2021〕20號) | 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的居民身份證。 | 申請—受理—審核簽發(fā)—制證—發(fā)放 | 損壞的居民身份證。 | 15個工作日 | 40元/證?!秶野l(fā)改委、財政部關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22號)、《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物價局關于換發(f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關收費問題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號) | |||||
丟失補領 | 全市任一戶籍派出所或戶政大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公安部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公通字(2021)12號)、《安徽省戶政管理工作規(guī)范》、《安徽省戶政業(yè)務辦理標準》(皖公通〔2021〕20號) | 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的,應當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 | 申請—受理—審核簽發(fā)—制證—發(fā)放 | 1、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2、已辦理指紋證的且現(xiàn)場核驗通過的,無需材料。 |
15個工作日 | 40元/證?!秶野l(fā)改委、財政部關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22號)、《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物價局關于換發(f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關收費問題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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