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723003254567Y/202505-00069 | 組配分類: | 民族成分變更、更正 |
發(fā)布機構: | 新杭鎮(zhèn)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名稱: | 民族成分變更、更正 | 文號: | 無 |
生成日期: | 2025-05-27 | 發(fā)布日期: | 2025-05-27 |
關鍵詞: | 變更,民族,辦理,居民,戶政,材料,安徽省,戶口簿,市級,更正,試行,周歲,戶口,備注,身份證,三級,一級,二級,審核,主管,民族成分變更、更正 | 有效性: | 有效 |
1.受理部門:各戶籍派出所及戶辦大廳
2.辦理條件:民族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直接撫養(yǎng)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關系發(fā)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繼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與養(yǎng)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在其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的兩年內,可以依據(jù)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一次。
3.辦理流程:公民申請變更民族登記的,應當先向縣級民族事務主管部門申請,由縣級民族事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后,上報設區(qū)的市級民族事務主管部門核實并簽署審核意見,同意變更的,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核實,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核批準后辦理。
4.所需材料:變更人《申請書》;《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市級民族事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證明材料。
5.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jù)及標準:免費
公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安徽省戶政管理工作規(guī)范》(皖公通〔2018〕41號)、《安徽省戶政業(yè)務辦理標準(試行)》(皖公治安〔202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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