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問1 |
【主持人】
問:能用通俗的語言解釋一下,什么是“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它和過去有什么根本不同嗎? 答: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是指對于符合國土空間規(guī)劃(村莊規(guī)劃)中確定為工業(yè)、商業(yè)等經營性用途,且已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以農民集體為土地所有者,通過公開方式將建設用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等有償方式交由他人使用,并以合同約定權利義務的行為。 過去,農村集體土地(除宅基地、公共用地外)要用于非農建設(如建工廠、酒店、租賃住房等),必須先由政府“征收”為國有土地,再由政府出讓給使用者。現在,符合規(guī)劃的集體土地,在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可以由農民集體直接通過出讓、出租、入股等方式,讓用地者獲得土地使用權。核心是“同權同價、無須征收”,集體擁有了更多的財產權利和收益自主權。 [12-19 15:10] |
| 提問2 |
【主持人】
問:推行這項改革,最主要的目標和意義是什么? 答:一是盤活沉睡的農村土地資產,讓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直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增加長期財產性收入。二是為鄉(xiāng)村新產業(yè)、新業(yè)態(tài)(如文旅、康養(yǎng)、倉儲、科創(chuàng)等)提供合法的土地要素保障,促進城鄉(xiāng)產業(yè)融合。三是在政府土地指標緊張的情況下,開辟新的建設用地供應渠道,緩解城市擴張壓力,促進土地集約節(jié)約利用。四是打破城鄉(xiāng)二元土地制度壁壘,構建城鄉(xiāng)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是土地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變革。 [12-19 15:18] |
| 提問3 |
【主持人】
問:集體土地要入市,需要經過哪些關鍵步驟和審批程序?誰來主導? 答:集體土地入市的前提是:符合國土空間規(guī)劃(村莊規(guī)劃)、權屬清晰無爭議、已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等,完成必要的土地整理。 集體土地入市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民主表決通過,過程公開透明。 集體土地入市需制定包含地塊信息、使用年限、起始價等內容的入市方案,經集體表決、鎮(zhèn)(街道)初審、部門會簽后,報市政府批準。 集體土地入市在縣級及以上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進行,確保公平公正。 對于監(jiān)管:政府相關部門(自然資源、農業(yè)農村、財政局等)負責規(guī)劃審核、交易監(jiān)管、登記發(fā)證、土地增值收益金監(jiān)督和管理等。 [12-19 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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